淄博市财政局官网 淄博市财政局官网网址:http://sczj.zibo.gov.cn 淄博市财政局简介 【单位地址】张店区联通路路306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2301431 【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县)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 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4. 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5. 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根据授权,拟订市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及实施办法,完善全市税收保障机制。 6.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市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 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9.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 负责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 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12. 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3. 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市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4.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15. 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6. 负责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17. 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18. 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19. 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0.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政八项支出统计工作。 21. 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相关出资企业和有关行业党的建设。 22.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