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http://www.jzz.gov.cn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http://www.jzz.gov.cn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