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汶上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汶上县财政局
时间:2017-11-21 09:15
来源:山东会计网
作者:山东会计网 点击:
次
2017汶上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汶上县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关于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25号)以
2017汶上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汶上县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关于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25号)以及《关于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凡在汶上地区注册登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学习时间
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涉农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
四、组织实施
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原则,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县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使用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必须选择上述财政部门确认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培训内容等以书面形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面授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工作总结及从业人员培训结果及时上报会计管理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应做好面授期间的相关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在本年度继续教育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其他要求
(一)2017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于12月31日前结束,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数据导入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免费,所需培训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所需培训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三)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县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四)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咨询电话:400-618-6755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咨询电话:400-615-0689
汶上县会计管理局:0537—7215516
汶上县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