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秦道生、李明瑶: 关于申请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秦道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400110043)、李明瑶(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400100017)。 三、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秦道生。 四、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塔寺路中央城大厦913室。 五、枣庄润东中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编辑:(国健) 信息来源:会计处(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指导中心)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