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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免试取得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示

关于申请免试取得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示

我局于2016年10月31日受理了王昆提出的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根据《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姓名:
 
  王昆,工作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山东省分公司
 
  二、申请类型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 73 号)第三十六条 、《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本次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66603835
 
  邮箱:jnscpab@163.com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