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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有关驻区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5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8〕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芝罘区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三、继续教育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28日
 
  继续教育结束时间:2019年3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形式
 
  2018年度芝罘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包括网络培训、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及其他方式继续教育等形式,其中以网络培训为主要形式。
 
  五、继续教育报名方式
 
  参加芝罘区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登陆芝罘会计信息网(http://zhifu.kj.jiaodong.net/)“2018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并根据系统分配的帐号及密码,登录芝罘会计信息网的“网上培训入口”,按“学习流程”操作学习。注册报名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芝罘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持有芝罘区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芝罘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
 
  (二)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持有市直部门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入口”;
 
  (三)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按属地管理原则,户籍、单位或在读学校在芝罘区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芝罘区参加。
 
  1、持有会计初、中级职称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
 
  2、既无会计职称又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其他会计人员报名入口”。
 
  六、继续教育学分的确认
 
  (一)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科目满60学分且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合格,即完成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信息由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导入,无需到现场确认。
 
  (三)对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情形和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zfkj666666@163.com邮箱即可。
 
  七、其它要求
 
  (一)补学以前年度(含2017年)继续教育的,学时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年度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承担。
 
  (三)持有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烟台市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大讲堂”系列培训的,应由市直各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将人员名单和听课证电子版按照附件2的格式发送到zfkj666666@163.com邮箱(听课证拍成照片发送即可)。
 
  (四)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视同及其他形式继续教育人员信息填报表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