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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注销备案通知

高密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注销备案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高密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申请注销资产评估资质,现同意高密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注销备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0日

 

抄送: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56号.pdf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