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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关于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我厅于2023年12月8日受理了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刘雅琪。

四、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绿地国际花都商业区6号楼1713。

五、各股东/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51769970

通信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1813室

邮    箱:xuzhengkun@shandong.cn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8日  

 

 

山东安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基本情况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刘雅琪

110102050064

中国

9

9


 

刘同梅

120000090008

中国

16

5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