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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关于2017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通知

山东省国税局关于2017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通知

 关于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因国庆节节假日,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8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10日的税种顺延至10月20日,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15日的税种顺延至10月25日。请及时做好申报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