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一、增值税
1、问:我单位增值税申报提示保存失败!错误原因:主表的”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增值税的一般项目的本月销售额“3**90.73应该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第9列“合计_销售额”列第8至13行之和0.00-第9列“合计_销售额”列第14、15行之和0.00。《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1列第5行4**4.17应该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的第3行的的免税销售额0.00+第4行的的免税销售额0.00,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因此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纳税人的不需填写附列资料(三),已填写了的请点击附列资料(三)下面的“删除”按钮,然后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再重新确认申报。
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请根据附表一填写的项目,对应税率填写附表三。
2、保存失败!错误原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减税项目的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的合计值:63****7.53应该等于该栏次对应的各列之和-63****7.53。
有免税项目的纳税人,需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之前申报时未完整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如未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未按实际免税销售额填写),需据实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并按实际免税销售额将数据补充完整,并保存本表。
然后再重新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确认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4,异常原因:1010030098000009:保存失败!错误原因:主表的“一般项目的本月销项税额”8***7.58应该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第10列“合计_销项(应纳)税额”列第1、3行之和3***6.61—10列“合计_销项(应纳)税额”列第6行0.00)+(第14列“扣除后_销项(应纳)税额”列第2、4、5行之和5***0.94-第14列“扣除后_销项(应纳)税额”第7行0.00)。
请根据提示信息 “第14列“扣除后_销项(应纳)税额”列第2、4、5行之和5***0.94”,重新填写其中的第2、4、5行的数据,保存附表一,然后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再确认申报。
2017年1月申报期内,网上办税平台已根据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申报数据写入要求进行调整,无扣除项目的,其第14列数据直接取第10列的值,不再执行表中的公式计算。
4、增值税小规模申报提示: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6,异常原因:1010030092000002:出现系统级异常,需联系系统运维人员进一步分析处理。
目前此提示多为增值税小规模核定征收纳税人,征管系统中已批量生成了申报信息,纳税人再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申报时,申报数据不允许再次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5、保存失败!错误原因: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当主表“核定销售额”1***85.11大于0时,第17栏“核定应纳税额”3**1.55大于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0.00,第22栏“应纳税额合计”0.00应该等于第17栏“核定应纳税额”3**21.55减去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0.00。
以上提示为纳税人有核定信息,本期填写的销售额不得小于当前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纳税人需按提示信息修改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6、保存失败!错误原因:主表第20栏的“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1**1.12应该等于第10栏的“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6***9.80乘以3%。
请点击主表下方的“删除”按钮,重新填写数据,货物及劳务列第17行、18行、19行已封住不可修改,本期请按自动计算数据申报。
7、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发现已调整为不可修改状态,请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其他行次计算办法是否也有调整,具体是什么情况?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调整说明:
第17行“本期免税额”大于等于第9行×3%且小于等于第9行×5%,强制校验;
第18行“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大于等于第10行×3%且小于等于第10行×5%,强制校验;
第19行“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大于等于第11行×3%且小于等于第11行×5%,强制校验。
二、企业所得税
1、保存失败!错误原因:‘第4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填写的金额如果大于0 ,则必须等于主表9或者20行填写值的10%。
《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4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此项减免的纳税人,填写的金额大于0时,本栏次累计金额需等于主表的第9行或第20行累计金额×10%。本期金额列请以“主表的第9行或第20行累计金额×10%”减“前一申报期累计值”填写。
2、保存失败!错误原因:‘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勾选了‘是’,则必须填写附表3。
主表“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所有为“是”选项的,请保存附表3,并重新保存主表后确认申报。
3、保存失败!错误原因: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9行其他1减免性质代码集合必须为:0004129999、0004021921、0004021922。
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9行“其他1”行次,“减免性质代码”项请按提示信息中的选项选择,不可选择其他类型的代码。
三、其他
1.我单位本月已申请暂停自动扣款,下个月申报时是否需要再联系网上办税平台打开自动扣款功能?
不需要。网上办税平台暂停自动扣款功能只对本月有效,下个月仍将实行自动扣款。
2.我单位在2016年12月上传了5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017年1月10日下载了稽核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中的结果为比对通过的为3份,滞留状态的为2份,本期可申报抵扣的份数3份,但在1月12号查询到2份滞留票也已比对通过了,这2份如何处理?下月还可以进行下载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1号):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本期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原为滞留状态后期又比对通过的,在次月再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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