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惠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申报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效经济区,县直各单位(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山东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公需科目报送 按照《关于推进全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效运用学习强国积分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19〕30号)以及《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运用学习强国积分的补充通知》要求,单位整理汇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学习信息(截止8月30日),填报“学习强国”学习信息汇总表(附件4),由各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各部门于9月12日前将汇总的“学习强国”积分扫描成PDF格式,电子表格版一并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hmxgwyb@163.com,联系人:吴然然,联系电话:8197032。 二、个人学分申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自2016年以来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分累计不少于80学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自2015年以来,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分累计不少于100学分,视为合格。具体学分考核登记办法见(附件1)。今年申报职称的,报送学分申报材料及“学习强国”积分;今年不申报职称的,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的学分申报,只报送“学习强国”积分。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滨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业科目的学分申报。登录系统后,请先维护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申请各项继续教育学分。 未完成继续教育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19年9月1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报名完成后,点击“学分申报”,进入“滨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信息系统”页面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登录页面,进行学分申报。 三、学分审核 今年进行职称评定的人员在个人网上学分申报完成之后,将所有学分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查。单位审查无误后提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汇总表(附件3)。请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表格版一并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hmxgwyb@163.com。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在“滨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后,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附件1.2019年学分考核登记办法 附件2.报名操作指导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 附件4.“学习强国”学习信息汇总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