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201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 (一)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培训学习为主。会计人员按照从业资格证属地管辖原则参加网络培训,临淄区会计人员到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注册学习。(可登陆“临淄会计网”,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习) (二)中央、省驻临淄单位和其它大中型企业,经向财政部门备案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面授培训。 (三)视同参加继续教育。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此类培训会计人员应于年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培训管理及要求 (一)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12月31日结束,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会计人员免费学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未完成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二)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区会计人员的队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