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饶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广饶县2017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公告 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东财会〔201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广饶县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经过东营市财政局公开招标,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由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机构承办广饶县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培训范围。凡持有由广饶县财政局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高级会计师除外),均需参加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营改增会计处理、管理会计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需选择与本单位工作性质相符合的会计类别的课程。 四、培训方式。会计人员需先登录东营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dygate.1k100.com/),了解相关信息后再选择学习机构。为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学习指导及管理服务,会计人员网络培训机构在当地设置了承接商(见附件一),对于需要现场解决遇到的学习问题的,由承接商负责解答。 五、培训时间。2017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于12月10日结束。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六、培训费用。会计人员享受2017年度当年免费继续教育。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可通过网络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补学以前年度的需自行打印成绩单到广饶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登记注册。 七、注册登记。 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县财政局根据培训机构(山东财经大学)提供的注册信息,按照24学分直接导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参加《广饶县企事业单位中高级财会人员素质提升班》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由县财政局按照24学分直接导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县财政局认可由大中型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进行继续教育登记时,须由单位统一携带培训讲义、报名及考勤表、电子版登记表等资料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按照24学分,集中导入管理系统;当年全科或通过一科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考试的,持会计证及考试成绩单或职称证,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注册登记。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规定时间是12月1日至30日);会计及相关专业在校生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持相关资料(见附件二),于寒假期间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注册登记。 八、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网络继续教育的监督,提高培训质量,县财政局开设了监督电话及邮箱。会计人员需如实并实名反映问题,县财政局将在复核后予以答复。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6441689。监督邮箱:grkjgl@163.com 广饶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2017年度广饶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2: 财会专业在校生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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