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淄博初级会计资格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7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到考试中心领取,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四)。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说明 1.领证时间:2018年1月29日—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考生领取证书时同时领取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二),领回后请按照填表说明(附件三)填写完备后存放档案。 3.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会计合格人员名单(见官网>>)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