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知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自2021年1月1日-3月30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