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初级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参加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未从事会计工作,但在山东省内居住或者学习,并持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已经取消,只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会计人员,不需要参加采集。 会计人员怎样进行信息采集? 答: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后,审核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