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标准住宅的条件 问:山东省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标准住宅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修改)第三十条规定,普通标准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