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汇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关于威海汇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我厅于2019年11月11日受理了威海汇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威海汇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张彩霞。 四、经营场所:威海市高区世昌大道-201-2号-1107。 五、各股东/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669970 通信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邮 箱:cztxkzx@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1日
附表 威海汇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张彩霞 371000170005
否 否 否 16 12 是 不是
孟广琴 3710000170011
否 否 否 8 6 是 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