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夏陈与司徒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在山东省内执行临时审计业务的公示
关于尼克夏陈与司徒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在山东省内执行临时审计业务的公示
我厅于2019年11月22日受理了尼克夏陈与司徒会计师事务所(Nexia Ts Public Accounting Corporation)提出的在山东省内执行临时审计业务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25号)、《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等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尼克夏陈与司徒会计师事务所(Nexia Ts Public Accounting Corporation)。
二、负责人:陈颂国(Tan Song Kok Henry)。
三、地址:80 Robinson Road,#25-00,Singapore 068898。
四、拟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定陶县,潍坊市滨海区。
五、境外委托方名称: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China Sunsine Chemical Holding Ltd)。
六、拟接受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境内相关机构: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合资子公司,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等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669970
通信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邮 箱:cztxkzx@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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