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社保缴费基数年审通知 市区各参保单位: 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4月21日开始办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请登录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泰人社发2017【147】号)文件。请各参保单位在6月20日前完成基数申报工作,对不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经办机构将从2017年7月起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2017年7月1日后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结算,已按110%确定的应当缴纳数额不再调整。 基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10人以上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至市人社局二楼东会议室先办理初核手续,初核通过后至市人社局征缴中心申报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2、10人以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相关资料按文件申报地点要求直接申报。 3、100人以上单位初核、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工作日。 4、100人以下单位初核、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31日工作日。 5、初核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下午,申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全天。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