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税收调查是服务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历经30余年,为全国财税、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在以往的税收调查工作中,广大纳税人始终抱以理解支持的态度积极配合我市税收调查工作的开展,为我市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对此致以真挚的感谢!2017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敬请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为确保今年我市税收调查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17年调查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调查范围 首先,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参加税收调查,参与调查的企业名单是按照分行业、分地区、分规模的选取原则兼顾突出调查对象的典型性、科学性和代表性,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其次,调查对象均为2016年度独立缴纳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的企业(含部分营改增企业),分为重点调查企业和抽样调查企业。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主要涵盖在被调查企业需填报的三张报表中,即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三张报表。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期间为2016年度。 三、调查方式 本年税收调查全部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具体登录、填报方式如下: 第一步: 登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外网,地址为:http://www.qd-n-tax.gov.cn,点击“网上办税厅”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进入之后在左侧“功能菜单”栏,选择“办税区”——“我要申报”——“税收调查”
第二步: 点击进入“201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再点击“在线填报”进入填报界面。
第三步: 首次进入在线填报需要安装插件。点击“在线报表安装工具”,安装插件。安装插件后需要运行,网页上方会弹出窗口,点击安装或运行即可。
第四步: 插件安装运行后即可正常操作系统(插件安装运行仅首次登录系统需操作),进入系统填写数据,三个表格填写完后点击“计算”(计算全部)→点击“审核”(表内表间审核&合理性审核所有表)→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如果填报中临时外出,可以点击“保存”,保存数据。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本年税收调查增加了自动取数的功能,约有140余项指标从征管系统中自动提取,纳税人登陆后请先点击计算提取数据,之后只需要补充填写剩余指标即可。如果提取的指标数据与企业实际有差异,也可以进行修改。
四、注意事项 (一)浏览器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填报途径必须使用IE浏览器,若一直提示账号密码错误,请自行根据如下操作设置IE浏览器。 1.修改IE的安全设定:打开 IE浏览器的工具栏--Internet选项--"安全"栏--自定义级别。将其中的 “下载已签名的Active控件”和“运行Active控件和插件”设为启用 2.暂时关闭安全360之类的插件拦截工具,插件下载完成后再打开即可。 3.将网站加入可信任站点。 4.不能使用64位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7至IE9版本浏览器。较高级版本的IE浏览器需要设置兼容性试图。 第一步:登录青岛国税网站(www.qd-n-tax.gov.cn)后,点击右侧的“工具”(齿轮状图标)。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兼容性试图设置。
第二步:添加网站,当此时网页停留在青岛国税网站时会自动显示网址:qd-n-tax.gov.cn,直接点击“添加”即可,如果没有出现此网址,需要手工输入。
添加后,如下图所示,然后关闭即可。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看到税收调查相关报表。
(二)填报问题 1.参与调查时,纳税人可将鼠标点击在需要填报的栏次,会出现对该栏次的指标解释。 2.信息表第一行“纳税人识别号(或原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15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三证合一”之前的原纳税人识别号,不能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的企业必须一并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原纳税人识别号”;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录入“纳税人识别号”;“三证合一”之后新办的企业可只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数“三证合一”企业的原纳税人识别号已经导入到网上直报平台信息表第一行,请纳税人核实,如有误请修改,如果正确,请不要改动。 3.凡是表中指标有斜线的(常见于信息表),是自动计算或带出的指标,不能录入,此时需要点击页面上方的“计算”按钮。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代码中1表示自2012年以来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 5.请不要修改信息表中“调查方式”代码和“是否五年同户”代码。实际上已经限定为不能修改了。 6.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必须填写全部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填写缴纳的税费指标。 7.信息表中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代码请选择到具体的优惠项目,请勿选择增值税900或营业税50等适用的其他优惠政策。 8.企业表、货物劳务表要求填报调查年度所属期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累计数据、期初及期末数据,其中应缴税款一般是指在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纳税义务的交易或行为等产生的应纳税额,已纳税款是指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填写在F208“本年已纳各种税费滞纳金及罚款”。企业表的年初、年末逾期未缴税额指的是调查年度的年初、年末欠税情况,并且年初未缴、年末未缴税额一般不为负数。 9.注意调查表中相关指标数据的计量单位。指标数量单位主要有“千元”、“万千瓦时”、“吨”、“万吨”、“万标立方米”等,凡涉及金额和税额的计量单位均为“千元”。除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的相关指标允许填1位小数外,其余不保留小数。 10.填报过程中有下拉菜单的选项一律要从下拉菜单中选择,不要自行输入,否则影响审核。 11.应缴和已纳的区别:应缴是当年计提数;已纳是本年实际缴纳数。应缴与已纳一般都有一个月的时间差,一般情况不允许存在相同的情形。 12.现金流量表的填写根据信息表中的“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控制,要求中型以上规模企业必须填报,小型规模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报。 13.货物劳务表填报产品劳务涵盖面必须达到营业收入的80%以上,即货物劳务表中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额合计>=企业表中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额之和乘以80%。货物劳务表审核出现错误时,请用鼠标右键选择“审核当前行”,查找具体出现错误的行次。
14.货物劳务代码不能涵盖所有的货物和劳务,如果不能选到完全相符的代码,请尽量选择相对接近的产品代码。需要注意,对代码的选择应选择到最小类,并注意填报“产品产量、销量和价格”一栏时要与前面的“计量单位”相对应。 15.企业有多种货物、劳务或服务的可以分行填写,不同税种或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劳务代码一般应分开填报。 16.企业同一种货物代码的产品有多种型号,在填写货物劳务表的产量和价格时,应将产量相加,价格可以按照加权平均计算填报,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货物劳务代码。 17.非营改增纳税人不能填写营改增货物劳务,不能选择38-46的货物与劳务代码。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