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时间:2016-12-07 08: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潍坊市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会〔201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贯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控和管控。实施好内控规范,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三、工作组织 (一)成立市联席工作组,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全市各级各单位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内控规范的顺利实施,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联席工作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工作的开展。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审计局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内控规范》实施的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 (二)成立督导咨询组,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服务。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聘请大学院校专家教授、市直部门业务骨干等人员,成立“潍坊市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督导咨询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3),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培训学习、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单位研究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建立内控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沟通交流。联席工作组办公室将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意义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负责有关实施情况收集与反馈;各单位内控实施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及时向实施联席工作组反馈实施情况。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沟通交流内控实施情况,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及建议等。 四、工作步骤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内控规范的实施工作。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5年1月) 1、作好全面部署。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拟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本地区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进行广泛发动,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实施。 2、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介、网络、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内控规范实施的背景、重大意义、实施原则、实施要求,培养一种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控文化,为全面贯彻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 3、加强政策培训。通过网络媒介及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开展《内控规范》的系统学习和培训,重点对《内控规范》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以及涉及单位主要经济活动业务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债务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方面进行培训。并将《内控规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学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4月) 各部门、单位要确定内部控制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科室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1、梳理工作流程。各部门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行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2、健全内控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完善业务流程,将制衡机制嵌入到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中,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建立内控手册。各部门各单位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框架上,继续补充完善,把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进而形成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手册》。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5月—7月)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组织人员对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内控绩效评价与财政资源配置、监督检查、预算收支审计等工作挂钩,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整改问题,按时完成内控实施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级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单位的现有数据,调查统计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户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情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加强财政、审计部门为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内控实施等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8月—10月) 组织有关专家到部分县(市)区和单位进行调研,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内部控制实施经验,做好典型经验推广,促进《内控规范》深入实施。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四风”要求,将落实《内控规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内控规范建设尽快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部门带头、上下联动、共同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级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要及时了解掌握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情况,通过调研、座谈、内控手册模板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要重点抓好部分示范性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推广经验。 (二)领导重视,建立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内控规范》实施的“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议事决策机制,防范资源配置“一言堂”。要建立培训轮岗机制,实现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科学规划机制,结合实际,按照“成本效益、高效合规”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单位性质、业务范围、经济活动的特点、风险水平以及所处内外环境等相适应、相匹配的内控管理制度。 (三)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积极带头开展工作。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培训工作,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良好局面,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方面控制。要重点树立制定本部门、本系统业务流程,形成部门单位内控管理模板,既满足部门本级管理需要,也供系统单位参照适用。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内控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四)强化保障,主动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宣传培训等需要。要开设宣传服务专栏,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工作动态;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主动为部门单位提供服务,给予技术支持和咨询。 (五)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研究制定《内控规范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审计部门评价“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各主管部门的评价报告,应经同级财政部门相关预算管理处(科)室审定后,报同级会计管理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结合预算管理执行,将内控纳入同步管理,每年抽查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轮查一遍。同时,审计部门要将单位内控建设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检查范围,提高《内控规范》实施的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