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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时间:2019-08-27 14:01来源:山东会计网作者:山东会计网 点击:
蒙阴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部署安排,蒙阴县自2019年4月20日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财政部要求,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依据不再为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是看是否纳入了会计人

蒙阴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部署安排,蒙阴县自2019年4月20日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财政部要求,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依据不再为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是看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影响继续教育登记备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事项。所以,还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要抓紧啦!
 
一、会计信息采集的目的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二、会计信息采集的对象

会计人员范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蒙阴县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属于蒙阴县的;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指从事下列具体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会计信息采集时间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分为集中采集和长期采集阶段: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会计人员可以继续长期进行信息采集。(其中,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省财政厅将会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

四、会计信息采集的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二)确认提交完成后,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会计人员会收到短信提示,查看是否采集成功。
 
请广大会计人员务必确保个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损害您的个人信用和从业资格!

咨询地址及电话:蒙阴县蒙山路95号蒙阴县财政局1楼东会计科,0539—4271539
 

(责任编辑:山东会计网www.sdkj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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