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部署安排,蒙阴县自2019年4月20日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财政部要求,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依据不再为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是看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影响继续教育登记备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事项。所以,还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要抓紧啦!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会计人员范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蒙阴县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指从事下列具体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会计信息采集时间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分为集中采集和长期采集阶段: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会计人员可以继续长期进行信息采集。(其中,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省财政厅将会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 四、会计信息采集的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咨询地址及电话:蒙阴县蒙山路95号蒙阴县财政局1楼东会计科,0539—427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