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资〔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变更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股东)等变更信息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相关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信息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02日 抄送: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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